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遵从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得上岗操作;
3.进行重大危险作业(高空作业、禁火区域动火作业、重大吊装作业、狭小空间作业、交叉作业)时未经安全环部审批同意,严禁动工作业;
4.严禁在交接班时,敷衍了事,不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更不允许不进行交接班;
5.工作时间,严禁脱岗、睡岗、串岗,禁止做与工作无关事项(玩手机、戴耳塞听音乐、看杂志等);
6.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为抄近路,严禁翻越走板、通廊、栏杆或带运行机器的防护设施;
7.严禁随意乱动电气、机械设备、气阀等各类操作按钮和阀门开关,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气具严禁动用;
8.严禁钻到运行中的叶轮、联轴器、皮带下部或周边清理杂物或作业;
9.严禁将生产或施工现场的材料、零件、成品、半成品乱堆乱放,堵塞安全通道、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等;
10.严禁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气体或危险化学品,严禁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排放到下水道或随意进行淹没;
11.严禁不经过审批私自在禁火区域生火、抽烟、明火作业等;
12.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不做清除静电处理、携带火种或接打手机;
13.严禁坐在临边、作业下方、车辆下面、隐蔽处休息或睡觉;
14.严禁在施工现场、生产厂区和办公场所焚烧杂物;
15.严禁在作业现场嬉戏、辱骂他人及打架斗殴;
16.工作现场照明不足,对作业带来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联系电工,要求处理,达到作业安全要求的方可作业;
17.已安装好的安全防护罩、围栏、生命线等安全保障措施,不得随便拆除,因施工或生产需要临时拆除时,要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下班后或作业完成必须及时恢复原状;
18.禁止坐在运行中的电焊机、配电箱或其他带电设备上,禁止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19.严禁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机器、工具、材料及其他设施;
20.严禁擅自移动、更改、损毁、挪用安全设施;
21.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或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
22.严禁选用不符合安全的工具进行操作或检修;
23.严禁随意浪费、丢弃或放置材料、辅助料或工器具等;
24.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25.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未确认安全,不准启用;
26.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同时,安排专人看护操作开关;
27.在危险作业区域,禁止单人操作;
28.在进入有限空间或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气体空间进行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确认有害气体释放前,严禁进入,同时,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注意通风及有害物质源头的隔离,安排作业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29.严禁随意使用、移动、侵占、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和用具;
30.严禁站在手推车上进行垫高作业,在使用手推车运输易滑落的物件时,必须将物件固定;
31.单人或多人徒手搬运重物(尤其楼梯处)时,要注意互相协调及搬运姿势和用力均匀,防止造成身体扭伤或拉伤,或重物压伤;
32.打锤过程,使用钢钎作附垫物时,必须做好头部、身体部位的防护措施,防止铁锤或钢钎飞溅铁屑击伤;
33.使用切割机时,必须站立在其侧面,操作砂轮机、手磨机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34.在过道、室内、洗手间等湿滑地面或有油污的地面,行走时要慢行,防止滑倒摔伤;
35.打热水或在浴室用热水洗澡时,当心烫伤;
36.业务往来人员、送货人员及来访者进入现场时,对接人员要给予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陪同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