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相關規定以及處罰
1. 員工若需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上廁所容許時間為AM:09:00 – 11:00AM PM:02:00–03:00
PM:05:00 – 07:00PM 上述時間內一次,一次5分鐘為限
2. 之所以規定相關容許時間是以開始上班之前,以及休息時間即可解決生理需求,所以開放上述時間提供各位可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上廁所
3. 員工若需要離開工作崗位一定要向主管瑪露或者MR.Lin 領取離崗證,並且在離崗時間表上簽名以及去返時間
4. 若是在上述以外時間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主管詳加敘述理由經主管同意後才可領取離崗證
5. 若是經主管隨時抽查離開崗位但身上並無離崗證者須處罰義務勞動第一次1個小時第二次2個小時第三次3個小時以此類推
6. 無異議者下方簽名並同意上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