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或临边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无法系安全带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年老体弱、疲劳过度、精神恍惚(精力不集中)、视力不佳等情况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体检合格);
(3)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并清除鞋底泥泞和油污;
(4)酒后、身体乏力或晕眩,禁止高空工作;
(5)高空作业中不得追逐和嬉笑打闹;
(6)高处作业、脚手架、起重设备等上空或附近空间,如有高压线,应按安全距离控制;
(7)作业高处的设施,禁止有翘头板、空头板、断裂板、露头钉、朝天钉、空缺档、折断等,作业中的孔洞应设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孔洞处不易放置易滑落的料具;
(8)高处作业时必须首先检查梯子(踩踏物)、安全带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9)用于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拆除,如有需要,必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10)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起重机械吊钩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设施、设备,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如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暂停作业;
(12)高处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必要时设警戒线,防止行人、车辆穿过;
(13)高处作业需传递工具时,应用带绳传递物料,不得上下抛掷。工具应放于工具袋内;
(14)高处作业中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应防止坠落,对有可能坠落或滑落的物件,要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15)高处作业中所用的材料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作业中的通道、走道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16)严禁直接在石棉瓦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顶棚上作业或行走。如需在轻型顶棚内或顶棚上作业时,应铺设脚手板操作;
(17)高处作业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业时要采取安全确认办法,设专人监护或设置隔板;
(18)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19)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但在钢构、铁制品上禁止电焊作业;
(20)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1)防护棚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