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例跌倒时发生的是胸8椎压缩性骨折合并所属的背伸肌群急性损伤。当时因未作X线检查而造成骨折的漏诊。平卧1个月后就起床带痛活动,这对骨折而论日久虽然也有机会达到骨性愈合,但未曾作脊柱悬吊复位治疗必然后遗椎体楔状畸形。更主要的是,背伸肌群的急性损伤在平卧位上不可能达到彻底制动,以致损伤的软组织仍受不断的牵拉性刺激而未能很好修复,以及早期起床活动会导致损伤的软组织受到特强的牵拉性刺激,更会影响其修复。如此就会残留某些或更多的创伤性无菌性炎症的病理基础,导致局限痛经久不愈并不断向前、向上、向下发展。如本病例残留的原发性背痛向前传导引起上述的前胸征象;向上传导引起颈背痛和向下传导引起骶尾痛。这些全是发病机制的对应补偿调节和系列补偿调节的必然结果。如果本病例外伤后立即按照骨折的三大治疗原则办事,如作脊柱悬吊复位、超伸位石膏背心外固定和系统的进行功能锻炼包括头顶砂袋练习(见病例44的介绍),直至骨折坚固地骨性愈合时,则背伸肌群的创伤性无菌性炎症病变通过长期的绝对制动早就自然愈合,所以拆除石膏背心后就不易出现骨折处理不当的后遗痛了。为此人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任何新鲜骨折必合并周围的软组织同时急性损伤。只有不折不扣地按照骨折的三大治疗原则办事,才能使骨折在解剖或接近解剖的位置上骨性愈合,且更可有效地预防这类因骨折处理不当所后遗的软组织疼痛等许多晚期并发症。这个治疗原理也同样完全适用于新鲜的关节脱位或脱位骨折。正因为骨折的处理不当以致所属软组织骨骼附着处出现无菌性炎症病变,导致局限痛和向前、向上或向下的传导痛。由于该两处还未形成继发性无菌性炎症病变,故而椎管外软组织松解手术起到“上病下治”和“下病上治”的作用。应该说,这全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至于术后同时解除了背部骨骼发痒感,笔者对其发病机制与治疗原理均一无所知。只能把这种生理现象提供给我国基础理论研究的学科特别是生理学科研究疼痛的专家、教授去作重点研究和深入探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