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操作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使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使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6、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
7、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前,不得反向动作。